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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請採購相關業務
Q1:到底買什麼適用請購採購作業辦法?
A1:工程、財物、勞務、耗材、租賃、財物修繕、維護合約等…。
Q2:預算來源有哪些?
A2:學校自籌款、教育部補助款(含配合款)、教學卓越補助款(含配合款)、國科會補助款(含配合款)、產學合作案(含配合款)、各類型計畫案(含配合款)、其他。
Q3:請購時需要哪些文件及資料?
A3:請購申請單、財物(工程)採購規格書、購置耗材申請單附件、採購公告上網申請表、報價單、計畫經費支用明細表…。
Q4:請購申請單等有範本嗎?
A4:請至本校人會總系統進行預算動支及其他相關請購作業,即可列印相關單據。
Q5:當初計畫送審時欲採購之內容與現行之內容有異?
A5:依本校請採購作業辦法第四條規定,凡變更採購項目或屬緊急性之採購,應會簽相關單位並簽請校長核准後,始可送交總務處辦理採購。
Q6:請購申請單簽核完畢要做些什麼?
A6:請將簽核完成之請購單用A4紅紙影印並將其附件及底價單一併交付採購單位進行採購與議比價作業。
Q7:底價單的預估金額誰來寫?
A7:依本校請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採購金額壹拾萬元(含)以上,應由請購單位主管於議比價或開標前提出參考底價及其分析後,由總務長訂定底價。壹佰萬元(含)以上之案件,由總務長報請校長核定底價,並密封交開標主持人。
Q8:交貨後應該作些什麼?
A8:廠商需依契約書辦理交貨,同時須附上出貨單及發票,再由申請單位辦理驗收。
Q9:拿到發票後該做些什麼?
A9:請至人會總系統進行憑證輸入及列印驗收紀錄,並請相關驗收人員於紀錄上簽名與驗收日期(廠商需蓋大小章)。
Q10:辦完驗收後還要做什麼呢?
A10:如為耗材,即可於驗收完成後,檢附憑證提交採購單位進行核銷請款作業;如為財產或物品,請於驗收完成後,依照契約書進行財產及物品增加單,並經單位主管簽核後,檢附憑證提交採購單位進行核銷請款作業。
Q11:什麼是自辦核銷之請購案?
A11:依本校請採購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各類型計畫案請購金額貳萬元(含)以下之經常門(雜支、耗材)請購案,院長、一級單位主管代為決行,並得由請購單位逕行向合格廠商辦理採購。
事務性業務:
Q1:郵件包裹何處領取?
A1:中山樓一樓事務組。
Q2:汽車停車證如何辦理?
A2:每學期末開放網路申請,申請成功之同學列印繳費單繳費,再持繳費收據、本人駕照與行照至事務組辦理。
Q3:學生證無法正常進出機車停車場怎麼辦?
A3:請同學持學生證親洽事務組,由本組協助同學解決相關問題。